醫生開自費藥須病人同意
時間:2009-11-22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醫生開自費藥須病人同意
由于不清楚政策規定,醫保病人看病時往往非常被動。記者昨日獲悉,市醫保中心首次制定出了參保人員就醫須知,通過該規定,病人就醫時可明白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權利。據悉,該中心已向各定點醫院發出了通知,要求各醫院在顯著位置張貼。
不懂政策致被動就醫
有關人士介紹,由于一些參保病人不清楚醫保政策,就醫時非常被動。例如,在未征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的情況下,一些定點醫院擅自使用醫保不予支付費用的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每天就醫完畢后,醫院不向病人提供一日收費清單;此外,一些參保人員在實行定額結算的定點醫院就醫時,明明自己的病還沒治好,卻被要求出院。
用自費藥須病人簽字
針對類似違規情況,市醫保中心制定了參保人員就醫須知。
須知要求,定點醫院必須嚴格執行出入院制度,對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首診醫院須按規定收治住院,不得推諉。
醫院使用醫保不予支付費用和部分支付費用的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時,須事先向病人或其家屬說明理由及價格,病人可簽字決定是否使用。
醫院須為病人提供一日清單,清單上各收費項目必須標明醫保屬性和報銷比例。
住院需先交納預付金
此外,病人就醫時,也應清楚自己的權利及注意事宜:可自主選擇定點醫院就醫;住院時,須出示醫保證和醫保卡,并先交納一定數額的住院預付金,用作住院費用中需個人支付的部分;應了解就醫中各種醫療費用(藥品、材料、診療項目、服務設施等)的價格和報銷比例;接到出院通知后,應及時辦理出院手續,不得拒絕出院或無故拖延時間。
醫院不得催病人出院
針對部分醫生催趕不符合出院要求的參保病人出院的情況,須知強調,該行為屬違規行為。參保人員在實行定額結算的定點醫院就醫時,享受的醫療待遇不受定點醫療機構定額結算標準的限制: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現在為3.2萬元,超過該限額后還可享受大額醫療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
有關人士表示,定點醫療機構不得以住院醫療費用超過或即將達到定額標準為由,強行要求醫保病人出院或自費治療。
可電話投訴違規行為
市醫保中心要求,各定點醫療機構須在收到通知3日內將須知張貼在掛號處、入出院結賬處、醫保辦公室;二、三級醫院還需在各臨床科室住院部顯要位置張貼,以方便參保病人查看。市醫保中心同時向外公布了投訴電話(見下),病人就醫時發現有違規行為可打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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