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程序
時間:2010-07-13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包括:假肢、矯形器(胸腰支架、腿支架、頸椎托、胸圍、腰圍、矯形鞋)、假眼、假牙、助聽器、輪椅等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配置的,由工傷職工填寫《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費用審核表》,并提供《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結論通知書》復印件(需與原件核對),向參保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費用審核申請。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在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核定配置費用限額標準。工傷職工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核準的《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費用審核表》,到輔助器具配置服務協議機構配置輔助器具,并與其簽訂《輔助器具配置合同》。
依據: 《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04〕162號)第九、十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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