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在什么情形下喪失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時間:2010-07-13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屬喪失或暫喪失享受條件,從喪失享受條件次月起停止其待遇。(一)工亡職工子女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二)工亡職工子女就業或參軍;(三)工亡職工配偶再婚;(四)工亡職工子女被他人或組織收養;(五)工亡職工親屬死亡;(六)工亡職工親屬因犯罪被收監執行等。
依據: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渝府發[2003]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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