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涪陵區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政策
時間:2019-05-18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重慶市涪陵區教育委員會
關于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涪教委辦〔2019〕172號
各教管中心、直屬學校:
為嚴格招生政策,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根據市教委《關于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9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經研究,現就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全市教育大會部署,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義務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堅持招生政策的嚴肅性和連續性,鞏固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改革成果;堅持穩中求進,規范教育秩序,完善招生制度設計,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依法保障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順利入學。
二、基本原則
一是依法入學原則。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周歲及以上兒童,應當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學校和條件不具備的農村地區村校(點),兒童入學年齡可適度放寬。
二是就近免試原則。嚴格按照農村行政區劃和城區劃片切塊的辦法保障本學區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一律不得采取任何考試方式選拔學生,不得以招收推優生、保送生、特長生等方式招生。
三是規范公平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禁止提前招生,公辦學校禁止招收擇校生,嚴禁亂收費。所有學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公示制度、咨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實行“陽光招生”,做到信息公開、機會公平、結果公正。
三、招生辦法
(一)江南城區居民子女入學。根據2011年涪陵江南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片區調整方案(原崇義九年制學校小學部分由城七校興涪校區覆蓋、初中部分由十六中覆蓋),切實做好城區學生入學就讀工作。江南城區(指崇義、敦仁以及荔枝部分區域)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實際居住地所屬片區對應的學校入學。若父母擁有兩處以上的住房,在其父母長期居住房屋所屬片區對應的學校入學;若戶籍在江南城區,父母無住房,父母與子女長期租房或常年寄居他處,在其長期居住地所屬片區對應的學校入學。
凡符合江南城區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法定監護人持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對應小學、初中辦理入學報名手續。
小學階段:適齡兒童和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父母住房有效證件,新生還需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階段:學生和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父母住房、小學畢業證書三個方面的有效證件。
(二)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堅持“兩為主”“兩納入”,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學校接收為主,同時將流動人口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將隨遷子女教育納入財政保障范圍,保障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逐步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應讀盡讀,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
一是已在城區購買住房的流動人口,一律在父母住房所在片區對應的學校入學。二是在城區沒有購買住房的流動人口,其子女可到區教委指定的學校就讀,小學階段到城一校、城八校、城十校、十三校、十四校、李渡小學、白濤中心校、龍橋中心校、清溪中心校入學,初中階段到浙涪友誼學校、師院附中、涪陵二十一中、涪陵十九中、涪陵七中、涪陵十六中龍橋校區、涪陵四中入學。隨遷子女入學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適齡兒童(少年)和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住(租)房證明、合法工作證明(市內戶籍)和公安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居住證明(市外戶籍)、預防接種證明(小學新生)或小學畢業證明(初中新生)入學。
(三)殘疾兒童入學。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公辦學校必須接收招生范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隨班就讀。患有嚴重生理缺陷,但能適應學校學習、生活的殘疾學生,按照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要求就讀。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學校實施“一人一案”送教上門服務,并納入學籍管理。極個別情況特別嚴重的殘疾兒童少年,可按照相關規定依法依法實施緩、免學。
(四)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各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按照區教委審定備案的招生工作方案以及下達的招生計劃,于我區招生工作會后(5月10日后)發布招生計劃,在放暑假后的一周內與公辦學校同步開展招生工作,所有民辦學學嚴禁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采取電腦派位等方式招收新生。從今年起,嚴禁任何民辦學校與樓盤建設、銷售掛鉤,不得與樓盤新簽訂與學校招生名額相關的合同條款。對違反相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等處罰,并追究相關學校及人員責任。
(五)控制寄宿生人數。為減輕江南城區學位壓力,逐步消除大班額,涪十四中、涪十五中、涪十六中本部寄宿生總人數不得超過2018年春期初一、初二兩個年級寄宿生總數。
四、工作要求
(一)合理控制辦學規模
為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各校要根據本校辦學條件,按照每班學生不能超過55人班額規定,合理控制招生規模,穩定鄉村學校生源,防止產生新的城鎮大班額大校額問題。穩步實施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確保2019年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基本消除65人以上超大班額和逐年降低55人以上大班額比例目標,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實行小班化教學。
(二)規范招生程序和時間
1. 公布招生入學政策。在招生工作會后,我區將利用相關媒體公布本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工作安排、報名程序等相關信息。
2. 發布招生信息。5月10日起,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發布入學登記通告。
3.信息采集。為方便廣大人民群眾,提高教育公平服務水平,重慶市從2019年開始啟動線上線下雙通道方式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報名信息采集。5月10日起,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可登錄“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信息采集系統”(網址:www.cqywjybm***或關注重慶教育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報名信息采集。6月20日起,未在網上進行信息采集的適齡兒童家長,可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前往相應的片區學校進行現場登記和資格審核。對已完成網上信息采集的適齡兒童,各義務教育學校按照我委相關規定,對報名對象、報名材料進行審核。
4.報名并審核材料。所有小學、初中學校均于放假后一周內開始登記報名、審核材料并公示,在此之前不允許任何學校擅自組織招生,且所有小學嚴禁招收未滿6周歲的兒童,并于8月10日前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發放入學通知書。
(三)充分發揮學籍管理系統作用
區教委將充分依托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通過學籍管理,及時掌握全區學生流動和輟學情況,減少學生無序流動、全面就近入學、加強控輟保學動態監控。同時,學籍是學生入學的結果,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入學的后置程序,不是入學和轉學的前提條件,任何學校不得以學籍問題為由拒收學生。要做好為學生轉接學籍和新建學籍工作,方便學生“籍隨人走”“人籍一致”。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注冊為正式在校生。對學籍管理系統空掛學籍的學生,要進行逐一排查,落實去向,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四)妥善解決招生中的特殊問題
1.現役軍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援藏干部、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華僑、港澳臺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專家,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相關規定,由我委按政策規定安排入學。烈士子女可由監護人或法定監護人根據其具體情況自主申請就讀學校。
2.移民搬遷和城市建設房屋拆遷戶子女入學,房屋被征收時可一次性選擇六年內繼續在原戶籍所在地按原招生辦法入學,或在搬遷后的實際居住地按劃片招生政策就近入學,相關學校憑區移民部門或區征收辦出具的證明辦理。
3.各單位要高度關注轄區內在“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學生,對未按《義務教育法》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學校和教管中心要立即啟動義務教育學生控輟保學工作機制。
(五)抓實控輟保學工作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聯控聯保機制,加大排查力度,重點關注留守兒童、殘疾兒童、隨遷子女、建卡貧困戶子女等重點群體以及初中重點學段,落實登記、書面報告制度,建立疑似輟學學生臺賬,積極開展勸返工作,實行實時銷號制度,加大關愛力度,切實減負提質,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應讀盡讀。
(六)加強組織領導
招生工作事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事關教育的健康發展,事關社會的和諧穩定,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招生工作的規定和政策,切實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區教委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各中小學校也要成立相應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要做好招生入學相關的安全穩定工作,要完善方案、制定預案,注重輿情搜集,加強招生研判,做好民意預判,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和各種突發情況,按照預案妥善處理。堅持“陽光招生”,充分發揮區內主流媒體和學校微信公眾平臺作用,廣泛持續地宣傳招生政策,自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工作穩定、有序、順利開展。
(七)嚴肅招生紀律
各校要嚴格落實“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區教委將加大各學校招生工作的專項督查,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
標簽: